重庆合同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398309102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新闻

应赔偿多少呢

2016年1月29日  重庆合同律师   http://www.cqhtls.cn/
网友提问:

  我于2008年11月25日入职直至2009年10月10日止。在这期间,我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现公司以不服从安排为由给予辞退,公司实行26天制,月薪1200元/月,公司应赔给我“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是多少呢?

  律师回答:你可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和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文章来源:重庆合同律师
律师:王祖惠[重庆]
北京市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cqhtls.cn/news/view.asp?id=840375871985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