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城乡建委副主任陈亚新在检查迎亚运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时表示:“‘穿衣戴帽’工程导致居民财产损失的,施工方一定要赔偿。”
在前不久的市城乡建委接访日中,不少前来上访的市民反映,因“穿衣戴帽”工程而致家中失窃。对此,陈亚新表示,经过这几天的调研,目前除计划跟踪查证投诉的个案,责令应赔偿的施工方赔偿外,市城乡建委还计划在今后新招标的亚运整治工程中,把施工方对工程所在地居民的安保责任写进合同中,一旦发生居民失窃事件,施工单位便应按合同赔偿。
“‘穿衣戴帽’施工时,施工方如果搭起了棚架却不找人看守,真的就很容易成了小偷的梯子。”陈亚新说,出现类似问题,经过公安机关鉴定后,确认是通过施工架子进入百姓家中的,施工单位一定要赔偿。
他表示,市城乡建委会明确相关的规范,如要求施工单位夜间派人值班巡查,在招聘工人时要严格把关,并加强对工人的培训教育。“但最有效的措施还是与经济利益挂钩,这样才能更有效地促使施工方自觉杜绝问题发生,而写进合同里,便更具约束力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