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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变更存在的问题

2018年6月22日  重庆合同律师   http://www.cqhtls.cn/
  旅游合同变更,是指旅游合同签订后、直至旅游合同履行完毕前,旅游者或者旅行社经过与对方协商,就旅游合同内容做出改变的行为,即对旅游合同的权利、义务做出调整。
  一、旅游合同变更的现状
  旅游合同的签订,只是表明旅行社与旅游者就旅游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并不意味着旅游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改变。在旅游合同履行过程中,只要经过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同意,旅游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就可以变更。
  ⒈旅游者提出合同变更,主要包括旅游者出团时间的推迟或者提前、延长在景点逗留时间、取消或增加某些服务项目。随着旅游者需求的不断提高,旅游者提出服务项目变更的概率也随之增加。
  ⒉旅行社提出的合同变更包括两个方面:旅行社在安排旅游团行程时可能出现的变更,合同签订后由于一些临时状况,要求旅游者推迟或提前旅游行程、或者要求旅游者改变出团地点等;导游(领队)在旅游服务过程中,希望旅游者增加自费项目、购物活动等。
  二、旅游合同变更存在的问题
  ⒈旅游团出发前的旅游合同变更存在的问题。在这个阶段提出的合同变更,集中在解除旅游合同、推迟或者提前旅游时间等方面,旅行社有时会以旅游目的地接待费用上涨为由,要求旅游者增加旅游团款。双方协商不成,可能导致合同解除。
  ⒉旅途中的旅游合同变更。一般由导游(领队)或旅游者提出:导游(领队)希望旅游者参加自费项目、增加购物商场等;有时也可能是旅游者提出变更服务项目。由于导游(领队)没有征得全体旅游者的同意,旅游者会认为旅行社强迫消费。
  三、旅游合同变更必须遵循的原则
  ⒈旅游合同变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必须合法,合同变更内容同样必须合法。
  ⒉旅游合同变更必须在合同履行完毕前完成。假如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合同关系已经不存在,旅游者和旅行社就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更谈不上对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了。
  ⒊旅游合同变更必须体现协商性。不论是旅行社还是旅游者,旅游合同变更都必须体现协商一致原则,征得对方的同意。不经过双方的协商,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就是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⒋合同当事人均可提出合同的变更。旅游者和旅行社法律地位完全平等,旅游者和旅行社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对旅游合同进行变更,而且可以对旅游合同的任何内容进行变更。
  ⒌发生不可抗力后,导游(领队)应向旅游者说明真实情况,征得大多数旅游者的同意后,可以对旅游合同进行变更。
  四、旅游合同变更纠纷的处理原则
  ⒈只要旅游者和旅行社协商一致,且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对旅游合同内容的变更就合法有效。旅行社及其导游(领队)证明合同变更已经得到旅游者同意的最有力证据,是旅游者同意变更的签字。假如导游(领队)不能出示旅游者同意变更的签字,就应当推定旅游者没有同意变更,导游(领队)单方面变更,属于擅自变更范畴,即旅行社违约。
  ⒉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擅自改变服务内容,应当退还旅游者相应的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接受旅游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⒊旅游者需要改变行程或者服务项目,也必须征得旅行社的同意。如果旅游者没有征得旅行社的同意,擅自提高住宿标准、交通标准,产生的服务差价应由旅游者自己承担。如果旅游者的行为给旅行社造成损失,旅行社可以要求旅游者承担损失。

文章来源:重庆合同律师
律师:王祖惠[重庆]
北京市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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