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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让单据的概念定义

2016年1月15日  重庆合同律师   http://www.cqhtls.cn/
可转让单据的概念定义
  在实践中,只有单据的签发人(即多式联运经营人)承担全程责任时,多式联运单据才有可能成为可转让的单据。此时,多式联运单据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和作用。在作成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时,应当列明按指示或者向持票人交付。如果是凭指示交付货物的单据,则该单据经背书才可转让;向持票人交付货物时,则该单据也须背书即可转让。

 

文章来源:重庆合同律师
律师:王祖惠[重庆]
北京市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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