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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担保
什么是一般保证?
2015年11月8日
重庆合同律师
http://www.cqhtls.cn/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是一般保证。由一般保证的这一定义可以看出,一般保证具有以下特点:
(1)一般保证是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方式,也就是说一般保证应当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的约定。
(2)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担保责任。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有权行使先诉抗辩权。
文章来源:
重庆合同律师
律师:
王祖惠
[重庆]
北京市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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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cqhtls.cn/news/view.asp?id=83358396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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