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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合同责任

2015年10月13日  重庆合同律师   http://www.cqhtls.cn/
  (一)概念
  后合同责任即违背后合同义务所引起的责任,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不履行后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强制协助等民事法律后果。
  (二)构成要件
  后合同责任的成立要件应当包括:1、 合同履行已经终止。2、 一方当事人没有依法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后合同义务。3、 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4、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应当存在因果关系。5、违反后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对违反后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是否主观上存在过错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由其证明其没有过错,否则其主观上存在过错。
  (三)法律后果
  《合同法》虽规定了后合同义务,但对违反后合同义务的民事法律后果,却未做出具体的规定。按照学术界通说的观点,违反后合同义务仍然应当按照违约责任处理。
  对于后合同责任的承担方式,大体应有强制协助、继续履行、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四种,在审判实践中其承担方式的具体适用应根据受损害方的要求和案件具体情况由法官自由裁量。其中,赔偿损失应当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

文章来源:重庆合同律师
律师:王祖惠[重庆]
北京市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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