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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

2015年9月9日  重庆合同律师   http://www.cqhtls.cn/
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根据技术合同的标的不同,技术合同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理解技术合同,需要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1)技术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广泛性与特定性。合同法并未限制合同当事人资格,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无不可。但是技术合同当事人,通常至少一方是能够利用自己的技术力量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或咨询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合同将履行不能。
  (2)技术合同的履行具有特殊性。技术合同转让,实质上是一种技术许可,即一方允许另一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他们所拥有的技术。技术合同履行因常涉及与技术有关的其他权利归属,如发明权、科技成果权、转让权等,故技术合同既受债法之约束,又受知识产权制度之规范。
  (3)技术合同的标的具有无形性。其是权利人享有使用权、转让权的技术成果,该技术成果必须是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做出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技术方案。如果该技术方案已公开,属于社会公知的技术,那么就不应作为技术合同的标的。
  (4)要注意技术合同与其他合同的区别和法律适用。特别是除单一的技术合同外,许多技术合同往往与联营合同、经销合同、包销合同或者类似的条文混合在一起。对于这种混合性的合同,应当根据当事人争议的焦点确定纠纷的性质,并判断是否适用技术合同的有关法律规定。技术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合同和承揽合同。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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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六条 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二年。
 


文章来源:重庆合同律师
律师:王祖惠[重庆]
北京市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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