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有哪些
2018年6月22日 重庆合同律师 http://www.cqhtls.cn/
首先要明确,必须出现法定或约定的
解除事由,才
可以行使
解除权,否则就是擅自
解除合同,就是违约。法定的
解除事由主要有(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2)、在
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
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
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
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以上四种情形属于根本性违约,致使
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与落空。除这四种法定事由外,当事人还
可以约定其他的
解除事由,比如“如甲方累积二次逾期偿还贷款利息,乙方有权
解除合同”之类。